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华睿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市新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伙人正式签署产业投资基金协议。此次基金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华睿信出资2.5亿元,吉林省政府引导基金和吉林市出资代表吉林市新北公司各出资2.45亿元。
作为一家长期倡导规范化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公司凭借诚信、规范、稳健的运作风格,按照《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评审和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高度认可。在众多实力强劲的管理人公司中脱颖而出,获得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资格。
华睿信通过设立吉林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持续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逐步实现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的战略目标。在未来,华睿信将加大在吉林省的投资力度,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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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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