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项目征集、申请人资料和投资方案审查、入股谈判、专家评审、以及番禺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科工商信局、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华睿信通过并成为2018年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项目。
番禺区政府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番禺区鼓励类产业领域,引导高层次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番禺区合作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并主要投资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政府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
作为一家长期倡导规范化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公司凭借诚信、规范、稳健的运作风格,按照《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评审和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高度认可。在众多实力强劲的管理人公司中脱颖而出,获得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资格。
华睿信通过设立广州华睿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持续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逐步实现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的战略目标。在未来,华睿信将加大在番禺的投资力度,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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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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